1、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,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;
2、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,并办理转出手续;
3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,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;
4、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,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,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,生成并发出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》;
5、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《联系函》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,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;
6、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《信息表》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。
答: "身份证与医保卡是可以通过网上或来医院前台进行绑定的。
具体操作为:1.到指定网站或前台窗口填写条件并提交,确认身份证号码。
2.前往电子专柜生成指令码。
身份证与医保卡可以在网上或前台进行绑定。
原因:医保卡需要关联身份证号码才能完成有效的使用保险的操作。
绑定后,就可以通过医保卡进行医疗保险的结算和报销。
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发现无法完成绑定,可以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或到医院前台咨询。
如果您在四川的医保断缴,补交的具体办法取决于断缴的时间长度。如果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(含)内,足额补缴后不会影响医保待遇;如果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,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满6个月后,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。请注意,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将无法补缴。
另外,对于个体参保人员,如果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情况,可在次年公告期内(1-3月),通过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申请补缴。一旦断缴超过3个月或以上,连续缴费年限将会清零,如果续保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待期,再缴满6个月社保,才能再次使用医保报销。